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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达尔文有感800字高中生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高中生读《飘》有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高中生读《飘》有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读《飘》有感
彭子文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
——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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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家》有感


读《家》有感
李丽

闭上眼,走进大门紧闭的高家大院,《家》中的情景在我的脑海中回放,久久挥之不去。它触动了我心中的漩涡,让我感触颇多。
一个四角天空的大院演绎着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在高家的这个大家族中处处充满了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由此,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在这里产生。
首先浮现眼前的是高家长孙觉新,可以说在这部作品的七十多个人中他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了。我们可以看到五四精神对他的影响终究敌不过旧思想旧文化对他的荼毒。因为他的“不抗主义”,他失去了自己与表妹梅的爱情,迷失了自己的青春,成为了封建思想的被害者。在家族的压迫下他没有反抗,当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的由头让瑞钰离家生产的时候,他是痛心而不舍的,但他依旧没有反抗,结果酿成了瑞钰在外惨死的悲剧,就这样他再一次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的怯懦与“随和”让他成为了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在我们旁观者眼中,他是可恨可气又可怜的。
与觉新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与思想的是另一个突出的人物——觉慧。如果说觉新是水,他软弱、逆来顺受,那么觉慧则是火,激仰热情。“我是青年,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慧以这样的话告诉所有人,他要以自己的姿态活出自我,追寻幸福。“他不是一个英雄,很幼稚,用丹东的话来说是——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是巴金对他的评价。的确,他是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在他还没离开之前,他积极地参加了学生会组织的反帝反封活动,他将祖父交给他的书抛向大院,书架上摆满的却是《新青年》《新潮》这样的书籍。他猛烈抨击着封建家族,冲破着封建等级的观念,并且爱上了丫头鸣凤。他曾说过:“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绝不是我。”所以在鸣凤死后不久,他瞒着高家人,告别二位哥哥与报社的朋友后乘船离开了。
之后映入我们眼中的便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女性——梅、瑞钰、鸣凤。端庄的梅因为觉新而抑郁离世,贤惠的瑞钰因家族的争斗悲惨而终,善良的鸣凤也在觉慧的爱与主人的压迫下去湖中寻找自己的归宿。她们虽然地位不同,却都逃不过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的迫害。这些女角的悲剧让人们不禁去想中国女性就该这样了吗?对于她们的命运我是无比痛心的。
除此之外还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等等。他们无一不揭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也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这部作品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及其结局都震摄了当时青年人的心灵。并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封建家庭的决裂。它也引起了无数人的思考。
睁开眼,从《家》中走出来。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与美好,正如巴金常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这本书融入了巴金的情感,代替了巴金宣扬和倡导了人道主义精神,成了旧中国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

高中生读《围城》有感


张炜达
“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也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对于《围城》,大家都不陌生,但又不是那么容易读懂的一部文学著作,它被认为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被誉为“新儒林外史”。同时,钱钟书,一位著名的作家,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其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本书从描写日落日出开始说起,太阳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漫满了油,变成透明体,带着醉意,醉醒船舱的睡人,海风吹过,又是一天的开始。这段环境描写,混用了比喻与拟人,整体流畅自然,同时又不带任何矫揉造作的修饰,后又交代这是一年最热的时候,比往年都要热得厉害,是兵戈之象,引出了小说的背景,侧面突出了人物的焦躁不安的情绪。
滚烫的海水尾随着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从印度洋正向中国开来。小说主人公方鸿渐踏上了这条回国的邮船上,从此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
本书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分四个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为第一部分,第五章为第二部分,第六、七章为第三部分,第八、九章则是第四部分。
小说主要是方鸿渐旅欧回国,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了一起回国的苏文纨、鲍小姐,他喜欢上了有未婚夫的鲍小姐。同时,在几天的相处下,苏文纨对方鸿渐暗生情愫,倾心于他。船靠了岸,之后写了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的生活情景。方鸿渐虽然出国进修,但是名不副实,买了一张假文凭,靠着岳父岳母在工作上的接济,到了上海。在这个部分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是主要部分。苏文纨的倾心和方鸿渐的另有所欢,演绎了一幕幕半真半假的滑稽戏,暴露了苏文纨官宦小姐的矜持自负、自作多情的陋相,也暴露了方鸿渐纨绔子弟的优柔寡断、不谙世事、玩世不恭的样子。以他俩为主线,作者还写了枉费心思把方鸿渐当做情敌的赵辛楣。赵辛楣特意设下鸿门宴,让方鸿渐在苏文纨面前出丑,可是天不遂人愿,苏文纨却对上吐下泻的方鸿渐大声同情与怜爱。赵辛楣只好“哭丧着脸看他俩上车走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三闾大学本想请赵辛楣去当政治系主任,可是又放不下苏文纨,只好骗方鸿渐去,好让他俩疏远一些。谁料方鸿渐喜欢的根本不是苏文纨,而是他的表妹唐晓芙,一个头脑乖巧、生得漂亮的女孩。同时,唐晓芙也无情地拒绝了方鸿渐。感觉人生遭到了背叛,苏文纨弃了赵辛楣,与满肚子不老实、自我标榜的“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结婚。就这样,不打不相识,赵辛楣与方鸿渐同病相怜,俩人渐成了好友,共赴三闾大学。
到了三闾大学,一场明争暗斗便开始了。校长、各系主任、职员、学生、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疼的人事纠纷中。职场如战场,有时还不如战场来得痛快,看见敌军便可以杀之,不用顾及谁是谁。阴谋、谣言、诽谤、排挤、攀龙附凤、浅薄猥琐……一时间成了三闾大学竞相逐鹿的舞台。还有像李梅亭那样的文人学者的粉墨登场,满口的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各色各样的小人推波助澜,把三闾大学弄得乌烟瘴气,抵消了像方鸿渐这样的“可造之材”,或像有一技之长的赵辛楣,还有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孙嘉柔等人的聪明才智,由于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却成了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
最后,在返回上海的途中,方鸿渐和孙嘉柔结了婚。失业,造成了他们婚后不断争吵,加上婆媳、亲朋等之间的关系,使矛盾激化了,最后又因方鸿渐再次失业,一个新家解体了,他冲出了一个“围城”,却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围城”入口—他打算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谋取职业,这又是一场前途未卜、坎坷不平的道路……
读了《围城》,深有感悟,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方鸿渐是我们在书本上的影子,我们是他现实世界的映射。
于梦想而言,每个人都有梦,都在追求梦想,但在追梦的道路上,我们会囿于社会的“围城”中,渐渐会变得浮躁,开始埋怨生活,停止前进的脚步最后发现,最初的那颗真挚的心被困在了“围城”中,有的人在苦苦挣扎,不放过一丝希望,有的人却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跌向深渊。

读高中生之友有感


这本书主要是写保姆狗——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它是帅仔狗的保姆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而帅仔——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帅仔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许多的嫉妒。在它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故事都是因它而发生的。因为 强烈的嫉妒使保姆狗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最后保姆狗精心策化的车祸,但要死的是帅仔,不是它,没想到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它临死前终于忏悔了,可已经晚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失去了性格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善良,比如宽容。我们不能因嫉妒而丧失了理智,去陷害别人,更不能不分辩事实,去颠倒是非。我们应该 相信事实,因为每个人或动物都有自己好的一面,只是有的人或动物没有仔细观察过而已。我们还要记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更要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好的性恪,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

其实,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我们不能去争夺别人头上的天空。

缕缕淡香如温暖的微风;谆谆话语如飘落的花雨;浅浅抒怀如散碎的落叶。使身心渐渐放松,让心花悄然绽放,无数内心的情感随之飘然释放……

每次与《初中生之友》见面,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一篇作文甚至一个字词。在《初中生之友》中,我欣赏了许多作者的作品,学到了不少写作的经验。从此,我走近了他们的心中并一起同行,感受他们的咸淡冷暖,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尽情抒写自己的情怀。

《初中生之友》中的栏目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人生哲理。

“卷首寓言”是一个让我们感悟人生哲理的地方,它让我知道每个人都应心存美好。“校园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学校中的欢笑与泪水,以及在校园里发生的点点滴滴,每一幕都让人难忘。“时文大观园”让我感受到了心灵的自由和晶莹剔透的高尚。那里面有许多凭着冥思苦想得不到的东西,而只要用心体会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名人碰碰车”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名族英雄的传奇故事,让人感受颇为深刻,像一颗种子,深深的扎根在了心里,那种对祖国的热爱及崇敬是怎么样都不能忘记的。然而我对“经典回放”中的感受是最为深刻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可能是假的,可一群人的过去则是真实真切的,那些曾经的美好,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幻想森林”它告诉我们要富有想象力,只要把它当做自己的一个梦,这个梦就一定会实现。“故事接龙”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而要我们来续写下面的故事,这可以让我们自由的发挥想象力。“双语加油站”它让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的英文单词,这样就可以更多的丰富我们的知识了。“伊妹信箱”是一个可以谈心的地方,如果你有什么烦恼或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难题,都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来倾诉,这样,不仅可以安慰你的心灵,还会因此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成为我们成长的阶梯。

《初中生之友》,它就像一个晓知人生百态的智者,在生活中让我们懂得人生的道理。它帮助我们积累智慧,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它的内容给予了我们生命的活力,内心的善良,心灵的震撼……让我们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初中生之友》给我点亮了一盏心灯,让我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我能一路走到今天;是它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让我重新认识自己;是它把我带入情感的世界中,让我与同学更好地相处;是它为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把锁,让我打开了通往成长的道路。

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刊物,但在里面却记载了人生中的各种场面,记载了我们生活的缤纷与多彩,也记载了学习中的苦与乐。品读它,会觉得它不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有思想、有情感,懂得爱恨情仇的一个物体。它让我们了解到了生活与学习上的人生百味。它教会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软弱的心理障碍,它是我们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益友。

《初中生之友》,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初中生之友》——我的良师益友!我衷心地感谢你!祝福你!并期待着《初中生之友》越办越好,真正成为“全国初中生自己的刊物”!

高中生读《万卡》有感


杨晓蝶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服从这必然的宿命,就比如万卡。他的命运从他一出生下来仿佛就被安排好了。
这篇小说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契科夫的作品,契科夫通过描写万卡的悲惨生活来深刻批判俄国沙皇政府统治下的黑暗现实,下层人民在政府的剥削,压迫下食不果腹,苦不堪言。
万卡是个九岁的男孩,三个月前他被送到鞋匠阿利亚欣这做学徒。但是他的老板和老板娘却不仅仅像对待学徒那样对待万卡。他们叫万卡带孩子,做饭,等等,一旦他出什么错误他们就打他。在给爷爷的信中,万卡说他昨天挨了一顿打,老板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抽了他一顿,仅仅因为他摇他们篮子里的那个孩子一不小心睡着了;上个星期有一天,老板娘叫他收拾一条鲱鱼,万卡从尾巴上弄起,老板娘就捞起那条鲱鱼,拿鱼头直接戳到他的脸上。其他学徒还取笑他,打发他上酒店打酒,怂恿他偷老板黄瓜,万卡完全没有反抗力,他在那里,无依无靠,任人欺凌。而且万卡的吃的几乎没有,在那寒冷的冬天里,他们叫万卡睡在过道里,万卡也没有靴子。
而万卡只能依靠过去和爷爷们在一起的美好回忆生活,他整日回忆着乡下和祖父、妈妈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他希望回到过去。因此他在信中多次恳求爷爷带他回去。
可以,这一切都不再可能了。文章末尾写到万卡将信丢进邮筒里,由那个醉醺醺的车夫送往世界各地。这个醉醺醺的车夫就暗示着万卡的信是不可能送到爷爷手里了。命运是如此不公啊!而万卡,只能在梦中与爷爷在一起了。
万卡是那种在黑暗里却仍向往光明的人,他不放弃追求光明,不屈服于黑暗,这是那个时代一部分人的代表。他们向往自由,敢于反抗,一直在默默努力着,即使结果不尽人意。
北岛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诚然,总是宿命安排,只要向往光明,坚守本心,就一定会迎来曙光。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读《万卡》有感

王文慧
夜晚,莫斯科城的小路上,传出一声一声的大哭声,惨叫声,可想而知,小万卡又被老板或老板娘骂了,打了。
小万卡已经在莫斯科城里忍受这样的折磨三个多月了。这让我们想到了人性的扭曲。小万卡每天为老板夫妇干活做事,但只要是犯了一点小错误,这九岁的小万卡就要遭受皮肉之痛。
契诃夫的《万卡》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的俄国黑暗社会和奴隶生活。整天被老板呼来唤去,时不时就会遭一顿打,显而易见,这种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多么痛苦。
九岁的男孩万卡,那双清澈纯真的眼眸,我想,早已被这种奴隶生活扼杀的一点不剩了吧,甚至还有一些仇恨了吧!
小万卡在老板夫妇去做彻夜祷告时,写了一封信给爷爷,向爷爷倾诉他在莫斯科城受到的种种不堪,他祈求爷爷将他接回乡下,他渴望着重回爷爷身边,像以前一样,和爷爷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
受尽了折磨的小万卡回想起之前在乡下与爷爷一起玩闹的回忆,更期盼着回家。他把信塞进邮箱里,怀抱着美好的希望,睡着了。
他梦想着爷爷能把他接回乡下,不要再受无尽的折磨了。
梦想还是要有的,这样每一天都会怀抱着希望,万一实现了呢?

亲爱的小孩——读《万卡》有感

陈宇轩
万卡,一个贫穷可怜的小男孩,在当学徒期间,被老板用皮条抽,老板娘用鱼头直戳他的脸,被帮工嘲笑,挨饿还睡不上一顿好觉……当鞭子一次次地向他抽去,无情的嘲笑声像一把把尖利的刀刺入他的心时,他是多么地害怕,多么地无助!想着如果爷爷在就好了,爷爷会紧紧地抱住他,在他大哭的时候微笑着一边帮他擦干眼泪,一边倾听他内心的苦闷。还可以带他回到他无数次夜转梦回,魂牵梦萦的——家。
倘若我是那个老板,我就可以仁慈地对待你,原谅你的过错。倘若我是你的爷爷,我就可以带你回家。倘若我是那个邮寄员,我就可以帮你把那封永远寄不出的信——它既没有贴邮票,又没有写送达地址,送到乡下的爷爷手里。可是我不是,我不能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做些什么,哪怕一句鼓励的话…..
我只能盼望着你的梦,再长些,再长些,在那个甜蜜的梦中,有你的家,有那只小公狗“泥鳅”,还有你最爱的爷爷,他会带你回家。在你醒来之后,即使没送到,爷爷也没来接你,也永远不要丧气绝望,要坚持下去,相信只要怀抱着希望,一切都会变好。
我仿佛看见了世上千万个贫穷小孩之一的万卡,熟睡着,脸上是甜美的笑,他不知道未来,会遇到些什么…….

高中生读《文化苦旅》有感


巫紫薇
近日有幸拜读了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一书。初读此书,我便怀揣着对先生笔下文字的敬仰匍匐于先生笔下的文化苦旅一程,再拜读,却深感品读此书毋需深厚的知识基座,亦能在步履中品出苦涩后的回味,心生焦灼后的会心。
《文化苦旅》一书大体分为四部分,从先生的如梦起点出发,继而透过纸墨缠绕于先生的中国之旅,世界之旅乃至人生之旅中,抒写了一个儒者的家国情怀以及其独特的文化眼光和文化尊严。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的提问,先生回答“没有两者,路即是书”。先生辞去一身职务,在山河中找路,用短暂的生命贴着这颗星球的嶙峋一角,给每个人在时空坐标中点出那让人清醒又令人沮丧的一点。
余秋雨先生在书中写道“大地无言,只要有一二个有悟性的文人一站立,它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也就能哗的一声奔泻而出。”沿着先生的行迹,我不断触及着先生那被奔泻的文化内涵所裹卷的吞吐千年。坦然将塔内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作为与殖民者交易的筹码的王圆箓,揣着作为回报的区区三十英镑,沾沾自喜!闻及此事,秋雨先生发出:“我左思右想,最后只能跪倒在沙漠里大哭一场”的儒者一叹。我想抽离这沙漠,却发现双脚囿于这家仇国恨的悲痛中。抬头看着这凄艳的晚霞,这儿,正因为一个缺乏文化眼光的道士,使得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流血,使得这猛然出现的民族自信的一刻又沉陷下去。
当步履中飘扬的家国情怀仍回荡于流放英灵的宁古塔,令人扼腕叹息的莫高窟,直视着废井冷眼时,先生笔下的文字已将我带到巴金百岁寿辰。余秋雨先生认为:杰出作家的长寿,让逝去的时间留驻,让枯萎的时间返绿,让冷却的时间回暖。因此,在巴金先生经历了文革的惨痛波及和“棍子组织”散败,从者对其的蜂拥夸赞后,秋雨先生感慨道:“上海缺少的,往往是让海内外一亮的文化尊严。”读来如是,巴金先生的文化尊严来源于思考,来源于安静,安静中亦瞻仰着并不陡峭的高度。
读《文化苦旅》,领略秋雨先生“我无法不老,但我还有可能年轻”的儒者英气;默叹且行且倾吐的家国情怀和深刻的文化之旅。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幸漫步秋雨先生的行迹,且行且喜,且行且泣。

高中生读《第六病室》有感


陈依婷


读罢《第六病室》,我不得不感叹契科夫小说构思之精妙,以及被他能够用如此简短的话语来象征一个朝代震撼。
《第六病室》是契科夫游历萨哈林岛后所创作的。萨哈林岛是沙俄时代一个关押流放犯人所在的地方,被称之为“人间地狱”。
故事局限在有一个神经病室,以一对知识分子的谈话为中心,通过对寥寥数人的描写,引发人们巨大的思想。
伊万·德里特米奇·格洛莫夫出身贵族,当过法警和省长秘书。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代表着那个时代的上层知识分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醒悟,这个时代不过是沙俄统治者下的巨大监狱,每个人都有可能莫名入狱,谁也无法预知明天。书中有一个特别有趣的细节,“尽管特有尖刻和神经质,大家却很喜欢他。”可是当他被认为是得了神经病后,“一年以后,城里人完全忘记了 伊万·德里特米奇”,没有人去看望他。人们是真的喜欢他吗?那为什么在他进第六病房后却没有人去看他呢?如此,可以看出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不禁让人想起鲁迅文中《祝福》里的祥林嫂,当她回到鲁镇向人们倾诉丧夫丧儿的故事时,起始人们还收起鄙夷的眼神,也表示出同情来,可后来人们对祥林嫂也都只剩下厌恶和嫌弃。同样的世态炎凉,同样的人情冷漠啊。
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安德烈·叶菲梅奇·拉京本是这个城市的医生,他是一个胆小、懦弱,生活在幻想与空想里的人。他虽是一个医生,他却信奉宗教和空想哲学,缺乏果断和权力的掌控,他对医院里各种腐败的事都知晓,也知道那有害病人的健康,可他用斯多葛派式的思想麻醉自己,认为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归宿,那么不应该去阻拦别人的死亡,并且认为痛苦使人完美,他蔑视痛苦,认为人的宁静和满足并不来自外界,而应来自他自身。
这一切思想及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由于发现了这个,成为城里唯一有智慧的人,恰巧这个人是神经病——格洛莫夫。于是人们渐渐地认为拉京精神出了问题,把他当成神经病人,最终把他关在第六病室,拉京没过多久便死于中风。在同格洛莫夫的交流中,拉京觉得很新鲜,直到后来他被关禁在第六病室后,他才懂得自己的脆弱,最后发出“让我出去”的哀嚎,却被守门人尼基塔暴打得不能动弹。
被暴打后,拉京是真的开始后悔了,在他当医生这二十多年里,他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痛呢?他想把尼基塔打死,哈伯托天总务处长、助理医师,最后是他自己打死的。
写到这儿,契科夫完成了对列夫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的主张的否定。让人想起一句话“正义没有武力是无能的,武力没有正义是暴政的”。
我觉得文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当拉京与神经病人格洛莫夫多次交谈后,人们看待拉京得了神经病,实际上拉京并没有得病。从古至今,不管在哪儿,都是一样的。当你做出与周围的人不同的行为时,且你这种行为不能被他们所理解时,你就成为了异类。于是,就会有很多人对你投来异样的眼光,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犹如一双无形的手,将人推向无尽的深渊,最终导致一个人悲惨的命运。
《第六病室》是一篇非常有深度的小说。第六病室就是沙皇统治下俄国的缩影,同样的阴森,环境恶劣,里面的病人则代表全体俄国的下层人民。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里面的关于人活着的意义的思考,以及人的幸福来源和如何对待痛苦都对人有很大的启发。且告诉我们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将坏道德驱走的,它只会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因此,我们得团结起来,勇于向恶势力抗争。
《第六病室》是一篇值得仔细看的优秀小说,通过阅读它,会使人感觉成长起来,懂得更好的生活。

高中生读《悲惨世界》有感


方梦洁

这世界,唯有爱可以点亮一切。
——题记
我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个悲惨到荒唐的故事,因为一个面包而付出一生,受尽折磨。
主人公冉阿让生在布里地区的贫苦农家里。贫苦的人生因幼年丧父丧母而变得更加不幸。是带着七个子女孀居的姐姐将他抚养长大。为报姐姐的养育之恩,才二十出头的他便成了七个孩子的“小爸爸”。冉阿让没有上过学,只能靠干苦力来支撑家庭。他勤劳,吃苦,一个人可以干几个人的活。可是,他的工资,还是不能够养活这七个孩子。就在家里穷的连面包渣都不剩时,冉阿让为了不让孩子挨饿,便到一家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可面包没有偷到,却被店主抓到,送进了监狱。一大家子的顶梁柱就这样没有了。我无法想象没有了冉阿让,姐姐该如何抚养这七个孩子。我们不知道,冉阿让也不知道。于是有了冉阿让一次又一次逃狱,四年的牢期变为了八年,八年变为了十三年,直到最后的十九年。
原以为出狱后的冉阿让可以过上好一点的日子,至少不必再如此受尽折磨。可是一个手持黄色通行证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像一个正常人般生活。出狱后的他处处碰壁,店主不让他住店,不卖给他吃的东西。农户也将他拒之门外,小孩子扔石头砸他。无论他怎么哀求,也不能得到一点的怜悯之心。可怜的他又被逼到了绝路,露宿到了街头。恶魔吞噬了他的心,以至于R候爵夫人的爱也没能将他唤醒。他偷走了主教家的银器,他要报复,他要当坏人,他恨透这世间的一切。可是善良、伟大的主教还是将他从恶魔边缘拉了回来。主教包容了冉阿让做错的一切,并承诺家门永远为他敞开着。一个从小缺爱,很多年都没有得到过爱的人,就是一粒缺水的种子。只需一滴,便可破土而出,萌发生机。他狼狈逃出了主教的家,他忏悔,他挣扎,他心中的那只恶兽还是伤害了小杰尔卫。他又当了一次窃贼。他骂醒了这只困兽,到处寻找着小杰尔卫,可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小杰尔卫”并没挽回什么,回应他的只有空荡荡的回声。最后谁也不知道冉阿让去了哪里,只知道有一个大男人跪在主教门前,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哭得比女人还脆弱,比孩子还惊慌。
冉阿让的悲哀,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一个冷漠无情的社会,就像一个牢笼,束缚人们手脚,抑制人们的呼吸,让人们无法动弹。就算你想反抗,那牢笼里的无数双手也会把你拽回来。如果店主肯收留冉阿让这个可怜人,其它的小孩农户还会如此排斥他吗?冉阿让心中还会有那么多怨恨吗?幸好有R侯爵夫人和主教大人用爱感化了冉阿让这个被怨恨充满双眼的人,是他们用爱把冉阿让从黑暗拉向了光明。
做人就该做个心怀有爱的人,只有这样才会有被人爱的资格。没有爱的人就像“冷血动物”,不仅冻僵了自己,还伤害了他人。
一个人的爱,是一个火星。可许多人的爱便可形成火海,赶走这世间所有的黑暗。汶川地震时是十三亿中国人的爱让遇难同胞们脱离苦海。爱就是这么的有魔力,就像一句歌词唱道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高中生读《写在人生边上》有感


《写在人生边上》是钱钟书先生的作品集。有人说,想跟大师沟通就去读他写的书。我买下这本书,翻开书,去领略这位国学大师的魅力。

钱钟书因病住院,这本书的序言是钱老先生的妻子杨绛代写的。在序言中,杨绛提到钱钟书先生"压根儿不愿出《集》""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揉合不到一起".我不禁莞尔。似乎看见他随性地摆摆手像是怕事多,嫌麻烦。杨绛在后面特地为钱钟书声明"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我有些惊奇,惊奇的看他一个一个地摘掉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帽子,那么坚决,一点也不在意。摘完帽子以后他和别人是一样的了。他也认为自己和别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一直那么谦虚,那么虚怀若谷"偶尔听到入耳的赞许,会惊喜又惊奇".殊不知,那帽子是隐形的,永远存在的,无论如何也摘不掉,也只有他能戴的。

三联书店出版的这本《钱钟书集》是《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和《石语》的合订本。中间把三部分隔开的页面上会有钱钟书先生自己题写的标题。我仔细看了看,当然我看不懂书法,但我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所有题字中的"人"这个字,写的比其他字大一倍,似乎是刻意为之。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人"这个字不好写。钱钟书先生的这一撇和一捺是坚定的,是雷厉风行的。这个"人"字稳稳地又颇为自信地站在那里,就像钱钟书先生本人,也像他笔下光明磊落的文字。

一篇文章的标题最多只有三个字,但文章是洋洋洒洒的几千字。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引申出各种关于自己,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理论。作者把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物象描绘的有声有色,从他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趣味横生。钱先生是个敏感而仔细观察的人,他的生活中充斥着智慧的火花,他却很少从大处着手,反而愿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领悟到做人的道理,体验出人生百态。有谁能说人生不是一本大书呢?原来生活中处处可写!我不禁赞叹。但写文章不能单单讨论表面,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深度挖掘其中潜在的联系。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拥有一双清晰、智慧、锐利的双眼。用这双眼去理性的观察世界。接着用身体去感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生活,投入自己的人生。这必定就是热爱了,但这份热情不会过了头,经过头脑的加工,反映出的是严肃,真实的现状。最后还是回归到了理性上,再用笔记录下来。

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不可谓不深刻。读到《谈教训》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到有些心虚。现实生活中,因为看不惯别人,而任意诋毁他人。就像书中说的"只许他教训人,从不肯受人教训"这无非就是一种过分的刻薄,是没有与他人将心比心的表现。反映了先生对于假道学的一贯鄙视,也证明了他性格中确实看不起为人师者。而这令人生厌的坏毛病在我身上被我发扬光大。每次做这种事还颇为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一身正气。现在想想,实际上是十分幼稚的,自己天天惦记着去捉别人的小辫子,捉住了就一味的斤斤计较。我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宽容他人,就像作者在《读<伊索寓言>》里说的:"大胖子往往都是小心眼。"啊……

在书中腹背受敌,让我发现爱教训人的坏毛病实在让人深恶痛绝。这真的需要改变,我这个爱教训人的人在生活中也确实遭到了一次大大的打击。对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了,写了满满的一张纸,来控诉我对她的不公,倾诉她受到的委屈与积压在心底的不快。那次我也是被吓到了没想到她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后来好好反省了一下,我真的需要做出改变。尖酸刻薄往往是发现问题就脱口而出。我开始学着隐忍,慢慢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把心中的不爽过滤掉。强迫自己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想想对方的好,而不是正面发起冲突。我多尝试了几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理解对方,渐渐的就把不爽抵消了。

读钱先生的作品很费脑神经,不下苦功夫不行,奇怪的是,有时候你很认真去阅读,却发现作者不知所云,不是人家的功夫不到家,而是自我的天资太差,正如他的夫人杨绛先生所说的,钱先生的作品有些很晦涩,读者很少,有些通俗一些,但是仍然不是畅销作品。乍一听,觉得似乎有些在故弄玄虚,实际上就是自我的水平不到家,看书如同牛听琴一般无用。

知识是死的,是僵化的,但是到了钱先生笔下,就成了活灵活现的桥段,每一个引用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然后赞叹巧妙。但是这种对于细节的过度关注和描述,往往成为后人诟病钱先生的一个理由,认为他"掉书袋",而且小题大做。但是这正是钱氏风格,即"于细微处见真章",而这种风格,不是将知识变成积木般熟练的把玩,而是将它们化成了血与灵魂,融在了人生里;若不是大家,怎有如此的智慧呢?

这集子里每一篇短文,都蕴含了钱先生独特的观点,并且巧妙地运用了生动的比喻,以幽默的手法,让读者透过思考来理解他的思想。《写在人生边上》,这个名字,确实也取得巧妙。作者将人生比喻为一本书,将一部分人比喻作书评家或批评家,而另一些人则为消遣者。这样的比喻,已然是出人意料,而十分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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