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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7-24 来源:互联网

[推荐读书心得]红与黑读后感(960字)。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读书心得]红与黑读后感(96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无疑,这是部有关爱情与政治的史歌与著作。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性格极其复杂的人物,他既有虚伪的一面,又有坚韧的一面。刚开始,我一度以为他会是《漂亮朋友》里面的杜洛瓦之流,而他最后被送上断头台也实属因其罪大恶极。可看完整本书才发现,其实并不全然。

他有他远大的抱负,他曾做过许多不光彩的事,可其实他也怀有一颗坚韧而又高尚的心。而最后的他,充满着悲剧色彩。虽然是个悲剧人物,但可以说,他也算一位幸运儿,在看似阴险狡诈的社会里,他遇到了谢朗神甫,木材商傅凯,瑞那夫人等一直衷心为他好的可爱之人。瑞那夫人与拉穆尔小姐都是深爱着她的情人,一直到最后他死去,她们依然全身心地为他做着各种各样的事。这让我不由为之动容,为她们心中诚挚忠贞的爱情动容。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不谙政道之人,曾有一段阅读时间,对里面描写政治的场景与谈话感到极其无聊厌烦,也认为其中对拉穆尔小姐矜骄自傲的谈话描述未免太过累赘。

但就这样评价未免太过轻浮,而且,我确实是一个不懂政道之人,尽管老汤有所寓意,我也看不出来。总之,还是很佩服老汤的举世才华,既能把社会政道之事如此深刻地融进书里,又能精巧地描绘出主人公的爱情故事,着实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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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此刻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此刻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我读《哈姆雷特》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作为莎翁悲剧作品中的代表作,他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的震撼人心。它在思想内容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地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这样的一部作品就如闪耀的钻石,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观赏、把玩,都一样的光彩夺目。

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包括人物的命运。命运,它是怎样的存在?像影子一样形影不离,既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又梦魇一般深邃而可怕。如果说人心是世间最难捉摸的,那么命运便已是无法把握的。当我们一局外人的身份去欣赏,却依然难摸,那又何况剧中人物?

生动的人物构建起了有血有肉的小说。莎翁在人物刻画上可以说说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也有许多交织。例如“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就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又比如后来绝望的叹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他的心理活动以及性格从语言中可见一斑。

从他一系列的语言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但却只思想却不行动的忧郁王子。在他的身上,人类的脆弱以及环境的残暴是如此相反却又相称,且使得他的内涵显得致密而厚重。不过,好像也只能把握些性格特征而已,却无法去概括他——这个文学史上经典的人物。是人文主义的化身,复仇王子,勇敢与善良的化身????这些都无法囊括住哈姆雷特这个感情丰富、思想复杂的人格个性。不过也许哈姆雷特之所以如此的耐人寻味,就在于他本身性格的复杂性和多重性。

哈姆雷特这个处于理想与现实矛盾中的人文主义思考者,在一夕之间巨大的刺激之下,走上了命运的转弯口。

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位深受打击的忧郁王子从已故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了真相。而后,集结亲信,开始复仇????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过许多抉择,如最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哈姆雷特便是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起了自己的悲剧。但无可否认,人物本身的性格会影响到自身的抉择。因此他拒绝带着疑问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寻求真相的旅程。

如果历史能重来,如果错误能改写,那么就不会有哈姆雷特式悲剧。这位丹麦王子将平庸而毫无意义。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在我们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的抉择将唯一而不可替代。没有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正确与否,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们影响我们的外来。或许我们不必烦恼“生存还是毁灭”,但是我们也同样需要去抉择。要想在这混沌的充满风险的世界去做好或者是所谓的做对,就要在这个没有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去勇敢抉择。然后坦然接受命运。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前些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姆雷特》。我一看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心里非常高兴,早就听老师讲过莎士比亚,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他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如:《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我立刻兴致勃勃的读起来,每天除了做作业其它时间我都用来读这本书。没过两天我就把读完了。

《哈姆雷特》这本书在情节上与历史传说并没有什么两样的,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亲报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紧紧围绕报仇展开。

其中哈姆雷特复仇阶段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哈姆雷特匆匆回国,参加父亲的葬礼,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为能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和叔叔的婚礼。哈姆雷特非常愤怒,他对父亲的死产生怀疑。最后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用毒草汁害死的,让哈姆雷特一定要为他报仇。之后,哈姆雷特展开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哈姆雷特向克劳迪斯发出复仇之剑。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哈姆雷特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我为克劳迪斯的凶狠和恶毒感到可耻。莎士比亚真是太伟大了,在他笔下个个人物栩栩如生,鲜明可感,他真是我的偶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六)

可能在家不知道,曾有过的《哈姆雷特》这本书。可是,我也是勿囵吞枣,乱读了一次而已,不在乎它有哪些资料,直到父亲指出了我的错误,我才认真地读了一遍。

看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哈姆雷特这个人既勇敢,又懦弱。在应付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应付爸爸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妈妈的爱非常交织,应付他叔父即位,迎娶他妈妈,哈姆雷特十分的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发生。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也开始觉悟了,他决定报仇。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由于这样,他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伤欲绝,而当他应付自已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自已当时内心的矛盾和通知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的英雄。

读完《哈姆雷特》让我感觉假如哈姆雷特没死,他需要是一个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七)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读书心得收藏: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960字)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9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篇一)

初次拿到《与孩子一起成长》这本书时,乍一看没觉得有什么新意,翻开来细看,越看越喜欢。与普通的育儿书不同,双子姐在书中谈及的育儿方法非常实用且具可操作性,一口气全部读完了,并推荐给小姑子看。好书是一定要反复看的,为促进自己进一步消化吸收,写下如下读书笔记。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没有不行的孩子,只有不行的父母。在育儿之路上,父母要用心,只要用心,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双子姐在养育冬儿上,凭的就是一颗真真切切的浓浓爱子之心,处处站在孩子的角度引导孩子,其用心之至值得我仔细学习。双子说:“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我们和孩子的缘分。上天给我们家长的这个礼物,犹如送给爸爸妈妈一个最亲最爱的朋友,我们家长一定要善待她。” 更让人感动的是,双子姐在身体状况极度不佳的情况下,本着一颗“大爱”之心,双子姐以顽强的毅力写出了一篇篇博文指导在育儿路上迷茫的家长。

阅读此书,作为一个六岁女孩的妈妈,以下几点我必须牢记:

1、每个孩子天赋不同,与其他孩子相比,有优势也有劣势。如对小学阶段的一些关键知识点,如果父母能够在孩子不足的地方提前介入做好引导,让孩子学中玩,轻松地学会了,会大大提高孩子的信心,孩子也会越学越游刃有余。

2、做好与老师的沟通工作。现在一个老师带很多孩子,本身很累,双子姐通过书信的方式与老师沟通,既能深入交流,也节省了老师时间,获得了老师好感,进而促进了孩子学习。

3、用“快速心算”改掉孩子粗心的毛病。粗心是孩子脑子发育不成熟的表现,也和性格有关,六岁的孩子,脑容量只有成人的百分之70-90,口算用孩子的脑、眼、口、耳、写,极大地促进了孩子脑子的发展。具体操作是,父母与孩子面对面坐下,家长从背后抽出一张张加减法运算卡片放在胸前,让孩子快速脱口说出答案,这不是教孩子加减法,而是教孩子一种能力。训练孩子:集中注意力、反应能力、数学童子功,越熟越快越准越好。

4、兴趣班因人而异,但不管选择什么兴趣班,长期坚持才能有所收获。从双子姐身上获得的启发是,琪琪今后游泳、乒乓球、围棋是我必然会引导学习的,钢琴等乐器看机缘,画画是琪琪一直喜欢的,我会继续鼓励和赞赏。

5、发挥家里老人的育儿作用。“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想要走进他的心灵,一定要和他产生共鸣,和长辈的共鸣就是感动他们,认可他们,他们必然会来帮助你、理解你。”这样做的好处是家庭和谐、老人有成就感,孩子也学会了如何孝顺、尊重长辈。这点是琪妈做的很不好的,今后要好好改善。

6、让孩子学会“造三句”。读故事时引导孩子用关键词自己造句并记录。“造三句”即将词放在句子的前、中、后。

琪琪马上要读一年级了,双子姐的书给了我很多启发,此处记录下来的仅仅是极小的一部分。目前,双子的孩子冬儿从一到三年级的“差生”在双子的精心引导下从四年级开始发力跻身于全面发展的优等生之列,目前冬儿已经是一个高中生了,因此此书更多的内容比较适合家有小学生或者初中生或者学习成绩不理想的父母,双子姐以朋友的身份,将引导孩子的宝贵经验娓娓道来,如帮助孩子编写口诀以巧妙记忆历史、地理、化学等各科重要知识点,如何引导孩子开心写作及相关技巧、如何减少考试中的失误,如何让孩子考前轻松复习、如何处理孩子学习生活中系列难题以及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方法。总之,双子姐说出了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也将自己的经验悉数奉献。

《与孩子一起成长》确实是一本好书,有空时琪妈还要继续翻阅,相信每阅读一次就是一次新的收获。

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篇二)

随着孩子从只会哇哇哭的奶娃娃到现在已然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深深知道教育孩子是一件大事,教育的成功与失败事关孩子的一生,身为父母的我一直都比较关注孩子的教育,但是怎样才能教好孩子?我们总是希望能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环境,尽可能的选择好的学校,课外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等等。但是通过这些年的家庭教育的结果来看,越是狠抓严管,孩子的学习效果反而不理想。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著名学者李子勋所著的《陪孩子一起成长》,在阅读的过程中结合以往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使我的家庭教育观有所改变,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

首先,我们需要读懂孩子的内心,才能真正了解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的。在教育之前我们需要建立良好的关系作为保障。在生活中,现在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家长会对孩子过于溺爱,干预太多,为孩子打理一切事物,孩子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这样会慢慢抹杀孩子的自主自立能力并陷入成长困境。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应与孩子有效的互动避免生硬的强塞知识,有的时候还需要表现的无知,让孩子有成就感。在成长过程中,我们要给孩子犯错的机会,让她在挫折与磨练中让自然的长大,学会感恩、学会宽容、懂得敬畏等等。周末我时常让家人带着孩子来到我的工作岗位上,让他了解工作的艰辛,生活的不易,让她对社会有初步的感知。

第二,营造孩子的成长环境,我们要先纠正人家怎样怎样好的错误思想,每一个家庭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模板可套;其次规避望子成龙这种心态,我们没有实现的目标,不能强加在孩子身上,增加孩子学习上的负担,因为学习不是判断孩子的唯一标准。另外和睦的家庭是孩子成长环境的基础,可以给以孩子安全感,孩子置身其中感到愉快。另外给孩子充分的关注、耐心、尊重和信任。众所周知,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其工作繁忙和紧张是不言而喻。但是,马克思非常重视对女儿们的教育。将星期日留给孩子,跟孩子们共同度过这欢乐的一天。平常,马克思也经常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跟孩子们游戏,比如和孩子一起折纸船,将船放入水中任其漂浮,还和孩子们一起赛跑,掷沙包等,锻炼她们的身体,培养她们的勇敢精神,如摔跤爬起来不要哭。父母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其潜移默化的作用可想而知。

第三,引导孩子的行为,父母作为第一任老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良好习惯的养成上要为孩子做出榜样,孩子的观察力是很敏锐的,我们的行动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当孩子有了良好行为方式时,我们应适时、适当的给与表扬鼓励,使孩子获得一种被赏识的成就感,被肯定的喜悦,从而强化良好行为的养成。反之,如发现不良行为时,可以采取一点惩罚措施,让孩子思想上有所触动,明确不良行为的危害,从而改掉不良行为。另外鼓励和表扬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的一种精神营养,孩子爱听好话,喜欢被称赞,而且在大家对她的评价中认识自己。教育家陈鹤琴教授也曾说过:“无论什么人,受激励而改造是很容易的,受责罚而改过是比较难的。”所以对孩子的教育因势利导才能水到渠成。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家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摸索着一点一点积累自己的经验。教育的路很长,作为孩子的家长,我还要继续探索,继续为之努力,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成为父母的骄傲。

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篇三)

读了陶海彪的《与孩子一起成长》一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中特别提到要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读书氛围,好好布置一下家里的阅读环境,要尽可能让书籍伸手可及,如孩子的床头柜上,床前放一个放满图书的书报袋,在书房里为他精心布置一个让他可以自由阅读的角落。精心挑选一些他喜欢的幼儿图书。如:《昆虫记》《动物百科》《十万个为什么》《鲁滨逊漂流记》《爱的教育》《海底两万里》等等好多好多不同类型的书。同时还注重创设轻松的精神氛围,在阅读之前,有意识地使用信任孩子的语言,把读书当成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这会帮助他们对阅读本身产生神奇的持久的热情。

细细品味这本书,浅显的文字却将深刻的道理剖析得入木三分,读后非常受启发。总之,作为家长要善于发现孩子的长处,作为教师要寻找发现孩子的闪光点,耐心等待孩子成长,也许等来的就是成功!

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篇四)

一本好书可以启发人的智慧,洗涤人的灵魂。继上学期的内容,我园又组织了研读枕头边书活动。我精心挑选了孙云肖教授的《与孩子一起成长》一书,读后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中孙云晓教授谈到“没有体验就没有成长”,这句话我很赞同。让孩子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去感受生活,培养能力,战胜困难,是孩子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一步。小儿已经10岁了,其他同龄的孩子都会游泳,而他只是钻在救生圈中乱胡闹,一直不会游泳。为了克服他的胆怯心理,我一直鼓励他,并亲自给他报名参加了暑期训练班,儿子终于丢开了救生圈,迈向了游泳池。现在儿子虽然只会简单的“狗刨’,可我依然欣慰,因为儿子毕竟克服了胆怯,战胜了自己,勇敢地跳入水中,他亲身体验到了水的力量,体验到了与水嬉戏的快乐,这种体验儿子是不会忘记的,这就是儿子的成长啊。

孙云晓教授提出了“向孩子学习”新概念。他说:“现代社会是两代人共同成长的社会,向孩子学习是成年人真正成熟与睿智的标记。”现在,父母对独生子女的爱是好的,关心生活质量,但同时对孩子也要求过高,期望过高,彼此不平等。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儿子身上的缺点既多又不善掩饰,这常常让我忍无可忍。如:鞋子、袜子、衣服乱仍;做完作业摊了一桌子就不见人影;作业、考试马虎;甚至每天吃饭都不让人省心。在这种情况下,谈向孩子学习,似乎有些风马牛不相及。细细地读了孙云晓老师的这本书,使我发现,实际上怎样看待孩子的优缺点才是问题的关键。“在充满失败语言的家庭或学校里,是难以想孩子学习的。与此相反,优秀的父母与教师总是善于发现孩子的长处。而及时、热情地欣赏孩子的优点。”儿子学习从不用功,边学边完是他的作风,成绩也不是太稳定,虽然每次期末考试总能拿下前几名,但他的主动性真是太差了,总要人强迫着做些课外题。近来却把打乒乓球当成了主要内容。花大价买了乒乓拍,爷爷帮着做了一张乒乓台,一有空就缠着人陪他打球,偶尔我也被邀请。开始时他总是打不赢我,每每总会耍耍小脾气。随着不断的练习,儿子的打球技术越发进步神速,我总是被他5:11打败,他也神气极了。趁着这有利时机,我向他展开了随机教育:输不气馁,赢不骄傲,重在参与!同时也要向他学习这种钻劲,学一样本领就要一学到底,而不是如我这般碰碰这,摸摸那,遇到困难就退缩了,结果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许多成人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做出一些不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事情,也是对孩子的成长有负面影响的事情。可我们总是不以为然。而正处于接触社会的孩子,他们总是以美好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一切,他们也有更加美好的愿望。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带有功利性的心态来要求孩子,也不应该高高在上,而应该把他们当做朋友,当做学生,甚至当做老师来不断地和孩子一起“成长”。如果我们只是从眼前关心孩子的物质需要和考试分数,不能从根本上理解甚至加以打击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那只能扼杀孩子积极进取的精神,使孩子的教育不可能全面发展。

细细品味这本书,浅显的文字却将深刻的道理剖析得入木三分,读后非常受启发。好的教育方法可为孩子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有所作为。通过这次学习,也感觉到以前自己的教育方法有很多不到之处,今后会加以改正,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真诚的爱教育孩子,使孩子能够茁壮成长。

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读后感(篇五)

和孩子一起读书的幸福的读后感,来自沪江的网友:无论孩子看什么书,我们最基本的目标是希望孩子养成阅读的能力和习惯。但当孩子要求看自己想看的书的时候,家长一定要先了解书的内容,看看是不是确实适合他看。只要是对孩子有益的书,都可以让孩子看。家长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过于强势,这样会导致孩子丧失对阅读的兴趣。不过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要尊重孩子对阅读的选择,即使他一开始的选择在你看来很幼稚,但那也是他独立阅读的开始,只有尊重他的要求,他才会在自己的阅读之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红与黑》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红与黑》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革命的年代真是个伟大的年代,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是激情澎湃的年代。承平日久的一代人的幸运的,不必经历革命年代的尸横遍野,同时也是不幸的,思想上的光辉远远不如革命年代的那些人。

攻占巴士底狱之后的两百年,由法国引领的革命一直在推动着世界的进步,拿破仑驰骋欧洲,封建王朝复辟,也是经久不衰的历史经典。包括《红与黑》在内的一大批中国引进、翻译的世界名著,就产生于那个时代的前后。由于翻译版本不同,中小学生世界名著读物,总是把名著化为简单的故事,而失去了故事需要表达的灵魂和内核,此前的《战争与和平》就让我深有体会,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便士的故事当然无法打动人。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市长家里工作,勾搭了市长夫人成为了情人,后来事情有败露的风险,他通过神父的帮助去了另一个城市,为一个侯爵效力,在这时候,他又和侯爵的女儿好上了,在他们即行好事的时候,来自市长夫人的一封信毁了他:

信中交代了她和主角偷情的事情。前程被毁的主角恼羞成怒,在闹市中试图用枪击市长夫人,杀人未遂的他得到了市长夫人的谅解,只要他认错就可免于死罪,可最后他却不愿意求饶和上诉,被判了死刑。在他死后三天,市长夫人也离开了人间。

故事中间有非常多内容表达了主角的内心戏,也就是备受推崇的开创了意识流写法这个概念。

光从这个故事来说,按我们今天朴素的价值观,这个主角简直是个混蛋,偷情了市长夫人,欺骗了侯爵的女儿,最后还试图杀人灭口,死不认罪,难道不该死吗?

接下来,补充这个小说的时代背景信息。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随着拿破仑的失败而沉寂,封建王朝的复辟主义在盛行,伟大的皇帝陛下仍然富有天下,贵族是国家的统治者,而贱民是没有生存权的。

木匠的儿子只能是木匠,贵族的女儿嫁给他是个耻辱,而这该死的木匠儿子居然能用拉丁文通读《圣经》,并以此育人子弟,凭着这个本事,他开始突破自己的所在阶级。“如果在拿破仑时代,我将是个上尉;如果在路易皇帝陛下,我应该是个主教。”_木匠的儿子这么想着。《红与黑》,红色的革命和黑色的保皇复辟势力。而在最后他即将获得荣华富贵的时候,却被审判了,在审判席上,他看不到和他同阶层的人,他看到的都是贵族,平时瞧不起他的人,于是他拒绝向这些人申诉和求饶。“在审判我的人中,我看不到和我同一个阶级的人”_木匠的儿子如是说,然后他死了。

市长夫人为什么会和他偷情?因为她爱他。为什么爱她?市长和她的结合,是她能继承她姑父的一大笔遗产。贵族和商人的联姻,贵族需要金钱来维持体面,而商人需要贵族的勋章来装点门面,在帝国往下走时,旧贵族势力和新兴的商人达成了联姻,牺牲者就是像市长夫人这样的人。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但市长夫人并不完全能够迈进新生活,她无法离婚,她去忏悔,忏悔她的婚外情,最后在神父的教唆下,她写了那封信,将她的情人置于死地,她也后悔了,最后她选择了用自己的生命去赎罪,来换取和她的情人一起长眠于地下。

自由和平等,是西方一直崇尚的价值观。

不能平等,男主角选择用死亡来控诉。

不能自由,女主角选择用死亡来争取。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其伟大之处自然不是看几篇课文和读几本书所能理解的,悲哀的是我们所能理解的近义词,大概是“他只是失去了一只手,可她失去的却是爱情啊。”

革命的年代真是伟大的年代,真是激情澎湃的年代。作者:游人

红与黑读后感悟推荐4篇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红与黑读后感悟,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1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2

《红与黑》这部作品能够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活力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杯具。所谓杯具,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完美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我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我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杯具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3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能够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我,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我而幸福的人

 

教你写读书心得:红与黑读后感简短


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对于读后感,"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值得一品再品的读后感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红与黑读后感简短”,欢迎您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_红与黑读后感3000字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_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汇集


阅读向人们展现伟人思想中的精华。读完红与黑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根据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了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1)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2)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3)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4)

《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我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

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异常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本事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可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

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仅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5)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与摘录(篇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此刻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此刻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做真实的自我,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明白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终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最终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主角,而是我们每个人自我。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我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我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最终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期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我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我在应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我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当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应对选择的本事,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我的人生充实、欢乐,那么就应当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进取的选择自我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我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我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我,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我的期望,自我的骄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前些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姆雷特》。我一看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心里非常高兴,早就听老师讲过莎士比亚,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他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如:《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我立刻兴致勃勃的读起来,每天除了做作业其它时间我都用来读这本书。没过两天我就把读完了。

《哈姆雷特》这本书在情节上与历史传说并没有什么两样的,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亲报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紧紧围绕报仇展开。

其中哈姆雷特复仇阶段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哈姆雷特匆匆回国,参加父亲的葬礼,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为能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和叔叔的婚礼。哈姆雷特非常愤怒,他对父亲的死产生怀疑。最后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用毒草汁害死的,让哈姆雷特一定要为他报仇。之后,哈姆雷特展开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哈姆雷特向克劳迪斯发出复仇之剑。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哈姆雷特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我为克劳迪斯的凶狠和恶毒感到可耻。莎士比亚真是太伟大了,在他笔下个个人物栩栩如生,鲜明可感,他真是我的偶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曾国藩传读后感(96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曾国藩传读后感(9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曾国藩传读后感【篇一】

草草翻阅,其实没太看进去。不是想看的版本,又没有半路弃书的习惯。每章节都看了一些,大概对曾国藩有些印象。上学的时候对他很感兴趣,通读下来,感觉他真的是严于律己的一个政治家,军事家。虽然一介文人,却心思极为缜密。无论为人,为官,治学,治家,用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原则,很严谨,单纯看他人物性格方面,很是佩服。但是历史上对他的评价功过各一半,功劳方面开创了新学的局面,为以后中国提拔出了第一批科研人才。过的方面,按史书上说,剿灭了太平天国的起义。但是,我个人觉得太平天国的后期领导人也很封建奢靡。所以,也不算什么过失。毕竟他是生在封建社会效忠皇帝等于爱国的年代。最后还想说,能啃下这本书的人野心一定不小,我是看不下去了[偷笑]

曾国藩传读后感【篇二】

上学的时候教科书上讲他是个镇压革命的刽子手,高中时候很奇怪书店里摆的那么多国贼的书,真的好多呀,还灰糊糊的封皮,宛如历史垃圾的颜色,隐隐还知道和厚黑学搅和在一起,对于国贼和厚黑本人都很不感冒,出于反感一直没有想过要读。

后来渐渐明白所谓的太平天国运动不过是一场残暴的杀人运动,洪秀全荒淫无耻,他建立的暴政只怕比满清贵族更加可怕。渐渐改变了看法,也许曾国藩是个值得了解的人物,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了这本马东玉教授所着的《曾国藩本传》。

原来他的本行是个大学士,出身寒微,生性淳朴,自幼苦读,才思聪颖,中举后中进士,勤学不辍,有人称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理学大师,而且由于在京颇着清望,得到朝野的一致认可,十年七迁,连跃十级三十七岁至二品者,本朝尚无一人。如果没有京官以后的对抗太平军,他或者成就一代大儒。

之后白手起家,在八旗兵、绿营兵之外筹建地方武装,初战大败,投水自尽被救起,之后的战事胜多负少,在八旗兵、绿营兵一触即溃的危机关头扭转了形势,步步为营,逐步压缩了太平军的空间。

但是,因为湘军是团练武装,打出湖南以后更加无依无靠,曾虽为中央二品大员,但并无地方实权,粮饷兵源到处有求于人,官场腐败、彼此扯皮,皇帝又担心他权力过大处处掣肘,几年下来受尽了气,难以尽述。愤而借父丧委军家居一年半,开始的时候整日漫骂,书中说:自入仕途,以孔孟入世救世,对自身的修养严厉酷冷,一丝不苟;对社会抱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坚定胸怀。持身严谨,奋发向上,关心国事,留心民情,因而赢得君王信任和同僚的尊崇,十年京官春风得意。正是抱有这种信念,以一文官而白手建军、治军,5年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出生入死。但是,为什么皇上反而不信任?为什么上至枢垣,下至府县,都那么忌恨自己?心中苦闷抑郁。

后通过阅读道家的着作,大有感悟,发现:同样为人处事,孔孟主张直率、诚实,而申韩(申不害、韩非)等法家却主张以强碰强,硬对硬,老庄则主张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弱反而能强,柔则是至刚。把老子的言论对比自己过去的行事,他发觉自己处处直截了当,用的是儒家的至诚和法家的强权,表面上痛快干脆,似乎是强者,结果处处碰壁,实质上是失败,是弱者。到头来弄得上上下下处处是敌人,前前后后处处是障碍。过去也知道大方无隅、大象无形、大巧若拙,但一直没有真懂,所以自己的行事恰好是有隅之方,有形之象,似巧实拙,真正的大方、大象、大巧是无形无象、鬼斧神凿的。大柔非柔,至刚无刚,太妙了!读到过里、想到这里,曾国藩如同从黑夜里一下子走上了光明世界,

发现了作人处世的真正秘诀大柔非柔,至刚无刚。

曾国藩传读后感【篇三】

自省,成功的基石

深秋的夜晚,微凉的风从小院穿过,涤生平静地回到书房,拿出纸笔,微微捻了捻胡须,看着被自己打了一地的水烟壶,写下了“日课十二条”这个题目。

又是一个漫长的隆冬,八本堂内的国藩在纸上这样写道:“吾棋瘾太大,虽然棋瘾比抽烟要好,但也太耗时间心血,故决心戒棋。”

也许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能抵得上通过自省使内心纯净的高尚了,曾国藩作为一代理学宗师,继承其老祖曾子的“五日三省吾身”从29岁起每日在日记中反省自己今日的不足,检点自己的过错,终于从笨小孩儿成长为满清第一重臣!在我看来也许自省方是曾国藩成功的关键,只有自省方可清洗内心的污垢,也只有自省方可不忘初心,永得始终。

这也让我想到了唐太宗李世民,他以魏征为镜时刻自省自己是否勤政,是否有愧于人民,是否有益于国家,终于他开创了兼并包容而开放的大唐盛世。

是啊,表面的光辉与浮华太过刺眼,因为他挡住了真实,夸张的色彩与线条太过喧闹,因为他只折射出炫目的光彩,隐藏了致命的暗伤。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自负一生,致使连他的亚父也被他气走。直到四面楚歌,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说:“天亡我,非战之罪。”毫无自省之意,其执迷不悟,可见一斑。如果他能自省,那历史可能会少一个“汉高祖”多一个“西楚霸王”,天下也未必会姓刘。

时间转到了清代,在屈辱的百年近代史中那晚清统治者沉醉于“天朝上国”的美梦中,认为自己的国家战无不胜不知自省,殊不知世界风云变化,他国已是坚船利炮,而清朝竟还在冷兵器时代,如果他们能从一次次战争的失败中自省,可能历史将会得以改变。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没有考好,怪老师没压准题,没有按时到校,怪父母没叫,没有挤出时间读书,怪老师作业太多……我想如果我们重新审视一下这些问题,回头自省,问问自己我是不是也有责任,是不是应该“我的地盘我做主”?

如果我们用自省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也许我们会使内心宁静,然后“致远”、淡泊而又“明志”,从一颗谦卑的心出发,历炼出与众不同的自己,成就属于自己的精彩生活。

成功,从自省开始。

曾国藩传读后感【篇四】

最早把这本书列到必读清单里面,是受到白岩松的影响,白岩松的一段话令我非常好奇。他说:“在《曾国藩》这套书里头,让我看到了最为复杂的人性,有让我最为尊敬的曾国藩,有在文化上非常大家的曾国藩,也有钻牛角尖的曾国藩,在一个人的身上,人性竟然如此复杂,让我对人,对人性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因为我也想了解一下,人性到底是怎么一个复杂法?

花了15小时17分,四天断断续续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对我启发最深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曾国藩的“笨功夫”和“死磕”精神。他通过超人的努力,走通了科举之路,曾国藩本人的天资连一般都谈不上,更不用说聪慧,秀才就考了7次才考上,他一生做事从来不绕弯子,不走捷径,总是按照最笨拙,最踏实的方式去做。涓滴积累,水滴石穿,追求最扎实彻底的功夫,一步一个脚印。做人讲究“拙诚”,不玩心眼。他带兵,讲究“结硬寨,打呆仗”,从不依靠奇谋诡计,只凭坚韧踏实,死磕到底。逻辑思维创始人罗胖每天以60秒死磕自己,我们很多007学员,都是以日更来死磕自己。

吴军说“人的成就,都不在于开始了多少件事,而在于结了多少次尾”。我们通常定计划容易,开头也很多。但能够有恒心的,有始有终的,做完一件事或者几件事的情况比较少,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愿意下笨功夫,不愿意死磕到底,所以你就只有开头,没有结果。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智商。自己也是没有恒心毅力的人,所以才加入007,来死磕自己。

二是:曾国藩善于自省。年轻时,曾国藩也有很多缺点和毛病,并且知识面很窄,眼界见识也不高,他通过写日记天天自省,高度自律,来一次脱胎换骨的改变。再一次证明了人的能力和自我要求是密切相关的,官场的失利也让他痛定思痛。写信给各位好朋友,让大家给他多提意见,帮助自己总结经验教训。自己来了一场中年变革,为后面的事业奠定了基石。

我看得到上的朋友以及我们007的战友,很多人坚持冥想,也都是善于自省的人,自己也在坚持写“”每天三件事”,里面有一个小确幸,让我提升了自己对生活的幸福感,还有个昨日收获,让我反省了自己很多需要改进的缺点。

曾国藩也是在自省中了解了人性的复杂,明白了“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行事过于放荡的人,表面上是强者,实际上却是弱者,这片土地真正的强者,都是表面上看起来柔弱退让之人,最后曾国藩用诱之以名,拢之以利,网络天下英才,扩大巩固湘军,完成了他的“中年变法”。

对这一点我感触最深,最主要是因为自己,在读这本书之前,也一直是曾国藩说那个方刚之人,做什么就凭着自己的直性子,自以为是的观点。在工作上,不喜欢公司那些讨好领导的人,觉得任何时候以实力说话,以至于在职场中一直磕磕碰碰。在家里,也是暴脾气,和家人有事商量一言不合,就脸红脖子粗,说话声音也很大,方刚之气溢于颜表,很多时候,也让家人心理承受很大的压力。

三是:曾国藩对于诋毁自己,谩骂自己的人态度。

文中说到了他和左宗棠的恩怨情仇。左宗棠每见一个人都要谈论他与曾国藩的前前后后,然后每次谈论都必大骂曾国藩。跟部下,朋友吃饭也是顿顿破口大骂他。

对于左宗堂的不断攻击,他做出的反应是,第一,要求朋友们及家人不要回击左宗棠,避免火上浇油,反而鼓励他们尽量与左宗棠搞好关系。

第二,对左宗棠的攻击不闻不问,不予回答。

每次都有人听不下去了,告诉他左宗堂是如何骂他的时候,曾国藩都是不温不火,你可以说他达观,也可以说他淡然,也可以说他幽默,他相信自己的拙诚,终能白于天下,不必浪费精力与左宗棠争这些口舌。

扪心自问一下。我们很多时候,做不到这么坦然。对别人的辱骂,误解,我们总是要和他辩一个高低,争下这口气,更有甚至还会撕破脸。

最后,以曾国番家书中,本人最喜欢的金句作为结束语自勉:

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三者缺一不可!

曾国藩传读后感【篇五】

九月,两会安保加上防范台风“山竹”,生生把所里的同志们忙成了三过家门而不入,看着大伙“电量红格”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催大家交读书心得。于是只有改变自己“慢品”的阅读习惯,开启外挂模式,用两天的时间囫囵吞枣地读完了《曾国藩传》。下为拙见,汝且阅之,权当杂论。

在我的知识储备中,曾国藩是清末湘军名将。不过与中国传统名将不同,曾先生是认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初用兵时逢战必败,逢败必寻短见,还又都每次都死不成!正当你感叹他烂泥扶不上墙时,突然峰回路转,终于从失败中总结出一套战法,也是唯一的战法。类似于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围点打援,但曾先生更绝!战法就两个字:砌墙!也就是说他在城里防御时就砌高墙固守,然后调集援兵内外夹击敌军。如果换他进攻就在敌人的城池处砌更多的墙,一是围困城中之敌,二是阻滞援兵。待敌疲惫,再各个击破!话说做曾先生的敌人也够憋屈的,天天面壁啊!想想自己小时候因顽皮被老师罚面壁思过,我就对太平军将士莫名生起同情之感。

可从《曾国藩传》中,我读到的是曾先生对成功的养成。出兵平乱是为臣的责任,失败自杀是对结果的担当,有将如此,我想兵也不会弱到哪去。至于在失败中学习,那就是他从小起早贪黑苦读养成的习惯,所谓水无常形,兵无常式。能在战败中总结出太平军长野战、短守城的特点,及时调整战术战,则是学习中的机变。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是战场上的制胜之匙,也是曾先生的为官之道。他善识人也善用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容人!用人不避亲,重用弟弟曾国荃能上阵杀敌,收复南京。能识人用能,启用李鸿章内外斡旋再续晚清数十载寿数。更能容忍左宗棠对其诸多攻讦,隐忍退让,最终成就老左收复新疆,奠定了我大中华的西北版图!

我斗胆借用林语堂先生评价苏东坡的一句评语:曾公,真高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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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心得 篇1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红与黑心得 篇2

演义《红与黑》出书于今已有200年操纵的史乘了,为何在这风波-变化的200年中演义仍可以持久不衰?原由在于演义不但非常胜利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期颜色,又具备鲜亮天才的艺术形象,并且经历主人公的始末,展现了法国复辟王朝时间雄伟的时期画卷,涉及到其时很多尖利的社会问题。演义主人公于连的始末和蒙受反响了其时宽广小财产阶层青年的遍及运气。于连素性灵巧、傲慢、热情、坚强,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轨制威严的封建社会,因出身百姓而备受卑视。这类受贬抑的名望使他滋生了对实际的生气情绪:启发心思和拿破仑的浸染,培植了他的反搞性质。他奋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材干设立贡献,青云直上。不过在复辟时间,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级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下面,一株小树曲曲折折地出现。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欣赏,明知毫无价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倒背如流。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身庭教员来。在那段时间,他与德。瑞那夫人产生了暗昧关系,大局部是为了抵抗和复仇贵族阶层对他的迫害。不过,灯红酒绿、唯利是图的高贵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魂魄,滋长了他进取爬的理想和意图。

于连加入阴雨恐惧的神学院后,亲眼目击了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寝陋内情,因而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技巧,这类内外纷歧的动作竟然得回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歪曲了于连的性质,加强了他进取爬的意图和假意的风格。于连给木尔侯爵当个人书记后尽管还经常透露出百姓阶层的心思认识,但是在遭到侯爵重用,制服玛特尔姑娘后,于连的“百姓阶层造反心”已消逝。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诚虎伥。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景仰的“光彩”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具备就义了本人的出息,把本人奉上了断头台。

动作一部出色的议论实际主义演义,《红与黑》并没有从观念动身,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寻求功利的标识。相悖,作家却赋予了他深刻的痛惜,经历人对欲念的执着寻求与寻求不到的苦痛来议论那个时期特定的社会实际,这也是《红与黑》传播于今魅力永存的原由。

红与黑心得 篇3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心得 篇4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红与黑》确实是一部经久不衰的好作品,强烈推荐大家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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